临时用工劳务合同范本与工资结算规定
2015-10-26 16:26:032184
临时用工劳务合同概述
江苏杰达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与临时用工人员通过签订劳务合同,明确双方在工作期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本合同属于劳务协议,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调整范围内,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调整之中。
合同当事人信息
用工方
- 单位名称:江苏杰达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劳务方
- 姓名、性别、年龄、工种
- 手机号码、户籍所在地
- 身份证号、家庭住址
- 紧急联系人及手机号码
一、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签订日起,至工程结束为止。
二、工资与结算
- 工资暂定为每日元,于工程竣工后一个月内结清
- 上班一个月后,可分次预付在工资总额35%之内的日常零用款项
三、劳务要求
- 劳务方按照用工方的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服从工作岗位的安排或调成,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 劳务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规定,遵守用工方的工作规范和各项规章制度
- 爱护用工方财务,保守用工方机密,维护用工方利益,服从用工方管理
- 因劳务方过失给用工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用工方有权要求劳务方承担赔偿责任
四、劳务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用工方可终止合同的情况
- 劳务方履行合同差、完不成工作任务、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连续旷工(超2天或合同期内累计超过3天)的
- 劳务方损害公司经济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给单位造成极坏影响的
- 劳务方无理取闹、打架斗殴、徇私舞弊、搬弄是非的
- 劳务方其他违反国家、合同规定及用工方厂规厂纪的
- 劳务方在工作期间因自身发生意外(包括死亡、突发病等),用工方不担负任何责任,工伤除外
劳务方可终止合同的情况
- 如用工方未按规定支付劳动报酬,劳务方可以终止合同
- 劳务方特殊情况需要解除劳务合同,需提前一周向用工方提供书面申请
- 用工方因客观原因停工需提前告知劳务方
五、外出劳务特定款项(盐城市外)
交通与住宿
- 劳务方自行到达至用工方施工场地的,凭票据报销不含其他相关费用的长途汽车费
- 根据用工方需要、现场施工条件及劳务方劳务工作性质,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 用工方向劳务方无偿提供工作餐;夏天提供绿豆汤等解暑饮品
- 租住出租屋,用工方向劳务方提供板床及凉席,其他需劳务方自理
天气停工补助
- 用工方因下雨、停电等人力不可抗因素通知劳务方休息的,每天补助不高于100元的日常半工资
- 连续三天休息的另行协商
劳务方回程相关规定
- 劳务方在工程完成前,除特殊情况外,因个人原因自行回程违约的,不报销回程所需车费,不补贴休息半工资补助,日薪工资另行协商;如有来时报销车费的,在工资中扣除
- 劳务方在工程完成前,因个人原因需暂时回程,且不超过一星期内返回工地的,自行承担来回相关费用
工伤相关规定
-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所判定的工伤,如的确暂时失去工作能力需要修养的,在五天以内的病休期间,每天补助不高于100元的日常半工资
- 如需返程报销车费,其他相关事宜另行协商
- 发生财物丢失、被窃等相关损失的;在工作时间外发生的意外伤害;因个人原因打架斗殴造成的人身、财产伤害的,一概不予赔偿
六、违反合同的责任和争议解决
- 合同一经签订具有法律效力
- 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解除劳务合同条件单方解除合同的,要承担违约责任
- 因解除合同劳务双方发生争议的,应先由双方协商解决
- 协商无效的,可以向建湖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
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常见问题
临时用工劳务合同的法律性质是什么?
本合同属于劳务协议,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调整,而是在《民法通则》和《合同法》框架内进行约束,双方以民事合同的形式明确权利义务。
工资何时发放?
工资暂定为每日工作报酬,于工程竣工后一个月内结清。工作一个月后,可预付不超过工资总额35%的日常零用款项。
外地施工期间的费用如何承担?
江苏杰达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为外地劳务方无偿提供工作餐、住宿基本设施(板床、凉席)和解暑饮品;劳务方自行承担交通费用但可凭票报销。天气停工时用工方补贴半工资,工伤按规定处理。
小结
江苏杰达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的临时用工劳务合同明确了用工方和劳务方的权利义务,涵盖工资结算、工作要求、外出补贴、工伤处理等方面,确保双方合作顺利进行,维护各自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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